點擊返回主頁
首頁
清廉動態(tài)
清廉紀法課堂
學習二十大精神
水韻清風
廉潔教育
政策法規(guī)
當前位置:
網(wǎng)站首頁
清廉企業(yè)建設專欄
廉言警句
正文內(nèi)容
廉言警句(二)
時間:2023/1/4 15:34:25 來源:本站編輯 瀏覽:1222次
分享到:
【打印】
【關閉】
至清廉平。路遺不受,請謁不聽,據(jù)法聽訟,無有所阿。
--漢·董仲舒《春秋繁露”五行相生》
上一篇:
廉言警句(三)
下一篇:
廉言警句(一)
晉城市水務發(fā)展有限公司 Copyright @ 2019 版權所有 單位地址:晉城市城區(qū)太行南路826號
晉ICP備13002472號-1 晉公網(wǎng)安備 14050002000620號
信訪監(jiān)督:0356-6991008
比如县
|
灵丘县
|
高陵县
|
松溪县
|
吴川市
|
洞头县
|
科技
|
新绛县
|
石门县
|
汤阴县
|
平和县
|
隆林
|
甘谷县
|
武胜县
|
平远县
|
青州市
|
镇平县
|
罗平县
|
嵩明县
|
涟源市
|
临沧市
|
隆昌县
|
和林格尔县
|
班戈县
|
双城市
|
象州县
|
黔西县
|
潜山县
|
闽清县
|
修文县
|
武宁县
|
拉孜县
|
阳朔县
|
无为县
|
吉木萨尔县
|
车致
|
石景山区
|
华宁县
|
海南省
|
白城市
|
富锦市
|